大學火災災例分析與策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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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明峯、蔡旭棋

前言

校園火災案件時有所聞,尤其以大學(高等教育)為甚,在大學或高等教育研究機構中,常不乏實驗室或相關研究之機械設備,但相關設備或實驗操作未依據作業流程,或其周邊電氣維護不當,即容易造成火災。

 

以下分析南部知名大學統計近10年相關火災災例,以為策進,避免日後相關案例再發生。

 

火災案件起火處、起火原因統計

經統計近10年知名大學共發生15件火災案件,如表1所示,且皆為建築物火災型態,而火災案件之起火處統計如圖1所示。

圖1:火災案件起火處統計圖,其中教室類型包括研究室及辦公室

 

依據前述起火處所,進一步統計分析起火原因,可歸類為:電氣因素、化學品及機械設備3項原因,相關統計如圖2所示。

圖2:火災案件起火原因統計圖

 

分析起火原因與先行原因

於15件火災案件起火原因中,進一步釐清其發火機制及先行原因,以利後續防範與策進。

 

一、電氣因素:於9件電氣因素火災原因中,以電源導線「短路」6件為最多,其次為「接點過熱」2件,「積污導電」1件。

經分析上述電氣火災發生災例中,無論是電源導線「短路」、「接點過熱」引火或「積污導電」致使電弧高溫火花,在相關設備失效或故障後,其鄰近如放置引火物,如紙張、雜物等可燃物,則容易遭受發火源引燃,致使火勢成長擴大。

二、化學品:3件化學品火災案件中,「自燃性」化學品引火2件,「廢棄化學品反應」1件。

經分析3件化學品火災案件之先行原因,不論是「自燃性」化學品自燃引火或「廢棄化學品反應」引火,皆為忽略相關化學品之反應化性,致使沾染「自燃性」化學品之廢棄物或化學反應之廢棄物丟棄時混合,造成反應而引火。

三、機械設備:3件機械設備火災案件中,「機械故障」導致火災2件,「機械切割」過熱引火1件。

經分析3件機械設備火災案件之先行原因,由於機械設備故障,造成運轉之機械設備起火,或因操作機械切割時,噴濺之火星引燃鄰近之引火物而造成燃燒。

 

策進作為

藉由上述起火原因與引火之先行原因分析,提供下列策進作為,以避免或降低日後火災發生。

 

一、電氣因素:除避免相關電源導線短路、過載之情況外,對於電源插座或接點(異電極間)應時常點檢,而相關負載處亦應避免堆積引火物(可燃物與雜物等)。

二、化學品:處理化學品時,應注意其化性,尤其「自燃性」物質或具「反應性」之化學品,當完成反應或丟棄時,亦應依據相關化學品處理流程,切勿疏忽或便宜行事。

三、機械設備:機械設備於運作過程中引火,這類火災只能藉由日常點檢與保養,及早發現異常與檢修加以預防;以機械切割時,應遠離引火物,並做好滅火(滅火器、水源等)之準備,以避免火災發生。

 

小結

高等教育機構火災常為大眾關注,尤其知名大學更成為議題焦點,近10年發生15件火災案件,雖無造成任何傷亡情況,但卻顯頻繁,唯透過災例分析,落實預防對策,方為減災之不二法門。

 

作者資訊

李明峯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

蔡旭棋 火災調查科科長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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